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2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12-31
工作地点: 台州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台州市卫生监督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录用编制为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人数详见《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台州市卫生监督所)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tz.gov.cn/);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 3.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zjtz.gov.cn/)。 同时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为发布本次相关招聘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以《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台州市卫生监督所)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者将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材料(如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等)、相关成果证明(如课题开展情况、结题证明、论文发表情况)等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taizhoucdc@126.com。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邮件及短信通知后续考试事宜。 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开考比例为1:2。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不予开考。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理论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实践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个人综合素质等,根据整体表现进行量化打分评估。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相应证件证明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参加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实地、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并在其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3个月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作自动放弃。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和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招录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为方便资格审查工作,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在录用两年内取得准入资格,否则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教处(0576-8853639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76-88320661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0576-88511060。 (二)咨询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教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608号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5室;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台州市卫生监督所),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4123号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楼1215室;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536608、0576-89315992; 邮箱:taizhoucdc@126.com; 联系人:金老师、洪老师、朱老师;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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