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16
工作地点: 成都
公告详情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专科设置齐备的四川省首家国家三级甲等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机构,是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一教学中心,也是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妇产科、儿科、小儿外科)。以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妇产科、儿科疾病诊治规模、多学科综合优势享誉西南地区。在“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获评A++等级,居全省第一,位列国家卫健委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妇幼专科医院第一方阵。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爱岗敬业;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5.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如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医师岗位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技师岗位需取得技师资格证;
7.应聘者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止,逾期投递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需扫描二维码,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请将以下个人报名相关资料的原件彩色PDF扫描件,上传至组织人事部人才招聘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姓名+岗位”命名)。
①个人简历;②居民身份证;③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仅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岗位资格证明;⑤CET-6考试成绩报告单;⑥无犯罪记录证明;⑦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报名要求: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及要求进行报名,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2.所有报名资料缺一不可,且必须真实有效,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3.未按照要求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或提交的报名资料因格式错误无法打开者,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核。4.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我院将根据实际应聘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筛选,将以邮件形式通知面试。
(二)应聘资质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承诺填写的信息以及所提供证件资料均正确、真实、有效。若所提供之信息或所附之证件资料错误、虚假、无效,违反诚信原则,有欺骗、隐瞒、伪造或提供不实信息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隐瞒曾发生过的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提供虚假的入职材料或履历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聘用则解除聘用关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考核
(一)应聘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3∶1,达不到面试考核比例的,取消此岗位招聘。
(二)收到面试通知者,面试当天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仅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资格证明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进行现场审核。(注:复印件按上述顺序依次叠放并用夹子固定。)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各岗位均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考核程序。
六、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需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体检报告原件邮寄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进行审核。所有体检项目结果必须均为合格或者未见异常,否则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我院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我院拟聘人员,将在我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66118
联系邮箱:2509100181@qq.com
附件: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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